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261号建议的答复
庞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葡萄酒多元化发展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再升级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提高产品质量。一是加强质量监管。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葡萄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工作,全面规范张家口、秦皇岛两个葡萄酒生产集中区葡萄酒生产加工行为,整体提升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推广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鼓励推动葡萄酒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全省6家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全部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为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提升葡萄酒产品质量,助推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目前,葡萄酒相关国家标准已较完善。我省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不断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二)持续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培育质量品牌标杆。持续增强我省葡萄酒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争创质量奖梯次培育名单,累计评选省政府质量奖组织117家、个人110名,其中葡萄酒企业获奖组织1家,个人2名。大力组织企业开展培训、学习、示范、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创新质量管理模式,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引导企业和全社会追求卓越质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制定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三)持续加强宣传推广。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省内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利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中国品牌日”等契机,集中展示河北质量品牌培育成果。引导河北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把握发展机遇,打造出更多知名度高、美誉度强、影响力大的优秀品牌。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组织省直主要媒体围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河北知名自主品牌,讲好河北品牌故事,展示河北品牌建设成果,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引导河北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把握发展机遇,打造出更多知名度高、美誉度强、影响力大的优秀品牌。三是组织企业参加展览展示。今年5月10日,按照国家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安排,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设立以“燕赵名品 悦享新潮”为主题的河北品牌展区,我省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等葡萄酒优势企业参展,相关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有力宣传推广河北知名品牌,进一步提升了河北葡萄酒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加强我省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展览展示,先后组织筛选90家品牌企业参加5次大型展览展示活动。我省地理标志沙城葡萄酒参加2023中国国际地理标志品牌合作大会展览展示、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省葡萄酒相关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影响力。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继续加强葡萄酒监管力度,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继续鼓励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管理相关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二)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一是持续培树质量品牌标杆。培育省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品牌标杆,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典型示范带动效应,激发广大葡萄酒企业提升质量,打造品牌;支持葡萄酒企业创建驰名商标,引导葡萄酒产业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打造地域特色品牌。二是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制定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继续利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中国品牌日”等契机,集中宣传展示河北质量品牌培育成果,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积极支持优秀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等企业参加国家重点展会和知识产权大型展会,进一步提升葡萄酒企业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