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双牌县万佳乐购生活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浏阳市喜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树上黄葡萄干,霉菌项目不符合Q/ALXX0001S-202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水果干制品》要求。
(二)岳阳楼区启瑞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百寿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味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湖南山界红糖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老八叔手工红糖,干燥失重项目不符合GB/T 35885-2018《红糖》要求。
(四)湖南百花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汨罗市三石食品厂生产的小花片(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桃源县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春和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春和园油菜蜂蜜,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春和园蜂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长沙佰富联景塘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鱿鱼筒,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汉寿县佰联世纪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的毒死蜱和香葱的铅(以Pb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益阳市赫山区和乐一品雄森店超市店销售的草鱼,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邵阳、岳阳、常德、益阳、永州、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