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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6-20 09:47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省民革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2024008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085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市监食经函〔2024〕708号
 
  省民革: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2024008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4点建议,对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巡检,持续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具有很强的借鉴和参考意义,我们赞同你们提出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截至5月13日,我省共有各类学校食堂28759家,向学校供餐的校外配餐单位276家,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25423家,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21820家。校园食品安全一直以来是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所在,也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省食药安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包括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纳入其他职能部门参加,进一步细化各相关部门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动,共同落实好我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联络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及相关专家提供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分析结果发布食品消费提示,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技工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技工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技工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制订学生相关营养标准,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疾控中心负责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组织保障工作,建立完善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体系,做好学校饮用水风险监测和排查工作,协调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一是优化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近年来,省食药安委推动出台《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制定《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省食药安办印发《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职责》,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规范工作指引》等制度,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强化重点区域监管。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制定具体的贯彻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三是构建食品安全“闭环”监管模式。各相关部门按照“部署—检查—通报—督导—整改—提升”的规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学校内部自查与外部联合飞行检查相结合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的大检查、大排查和联合整治,每年至少开展2次对全省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0%全覆盖专项检查和联合飞行检查。检查中建立问题台账,检查后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
 
  (二)强化部门联合协作。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格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通过运用数字城管等手段,不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和管控,提高对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对校园周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规范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管理;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学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建设,开展监管人员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授课,不断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公安机关牵头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配合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涉案线索摸排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全省共立食品领域刑事案件797起,破案6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96名,刑事拘留949人(同比增33.85%),逮捕及直诉604人(同比增24.54%),涉案金额5亿元。
 
  (三)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根据《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凝心聚力、担当作为,按照时间节点,有条不紊,持续突出重点监管,不断创新监管举措,扎实有效的推进,有力维护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监督检查学校食堂31303家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1819家次、校外供餐单位709家次,责令整改2513家;培训监管人员14064名、学校食品安全总监13165名、学校食品安全员26992名、餐饮从业人员44690名。对投诉反映的问题,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市场监管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将查处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列为重点任务之一,重点查处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违法案件。
 
  (四)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涉校园食品犯罪打击工作纳入专项行动,广辟线索来源,紧盯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利用“平安厅”信箱、110、“12345热线”及网络举报平台收集各类线索信息,发挥基层公安基础工作优势,延伸情报触角。对发现涉嫌犯罪的迅速立案,将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刑事打击惩戒作用,加大对危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迅速立案、快侦快破,掀起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攻势,实现“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威慑效应。
 
  (五)完成风险监测全覆盖。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已覆盖所有市、县(市、区),并逐步延伸至街道、乡镇,校园及周边监测覆盖率达100%。省卫生健康委建成由各级食源性疾病诊疗医疗机构构成的病例监测网络,以及覆盖省、市、县(市、区)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网络和基于实验室特定病原体监测网络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对全省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质量控制。省疾控中心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试行)》,指导各地疾控机构规范化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
 
  (六)完善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部门把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如期完成了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同时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年”行动,组织制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举办市场监管各领域业务培训,以“大培训”推动“大融合、大提升”。
 
  (七)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将中国饮食文化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学生了解人类饮食的动机与需要,掌握科学的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有效提高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不去周边无证餐饮店就餐,少吃外卖食品。积极发挥家庭在食品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开学、中高考和寒暑假期间分别针对不同风险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因为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还影响每一个家庭,甚至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稳定。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通过“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春秋季专项检查和联合飞行检查、风险严防严控、餐饮质量提升、构建社会共治”等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我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推动建立与我省监管实际相适应的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等规定,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各地现有监管人员组成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庞大的实际,构建以专职检查员队伍为主体、兼职检查员队伍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确保有足够的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责任。
 
  (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将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地区,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持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保持严打重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学校师生饮食安全。三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强行刑衔接,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摸排、案件移送、情况通报、联动执法、联合督查督办、检验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强化信用监管和资格罚,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将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巡查管理规定》,指导全省全面推进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用科技化、智慧化、信息化支撑监督。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鼓励学校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好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表彰和鼓励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惩戒存在问题的经营者,努力形成公平竞争、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日期: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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