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福建御味香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体系检查,本次评价依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共检查65项,其中重点项25项,一般项40项,发现不符合项14项,其中,重点项2项,项目序号分别是4.2,6.4;一般项12项,项目序号分别是2.3,2.6,2.7,2.8,2.11,3.3,4.11,4.8,4.9,7.2,7.3,7.4。
检查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存在问题为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和记录需加强、检验管理制度需完善、贮存及运输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依法依规核实处置,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