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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安中心:进口瓶装椰汁饮品含未标示致敏物(奶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6-25 08:52 来源:香港食安中心 原文:
核心提示: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六月二十四日公布,一款进口瓶装椰汁饮品被检出含有可引致过敏的奶类成分,但未有在食物标签上标明。中心呼吁对奶类敏感的人士不要饮用有关批次产品,如饮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应尽快求医。业界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有关批次产品。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六月二十四日公布,一款进口瓶装椰汁饮品被检出含有可引致过敏的奶类成分,但未有在食物标签上标明。中心呼吁对奶类敏感的人士不要饮用有关批次产品,如饮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应尽快求医。业界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有关批次产品。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鲜榨椰汁
 
  品牌:铁尺本馆
 
  来源地:中国
 
  容量:四百五十毫升
 
  此日期前最佳: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
 
  总代理:铁尺(香港)有限公司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食物监测计划,从荃湾一个零售点抽取上述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有可引致过敏的奶类成分,但其食物标签上并未标明有关成分。」
 
  发言人表示,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有关总代理已按中心指示对受影响批次产品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其热线2478 0819,查询有关产品的回收事宜。
 
  发言人续说:「对奶类过敏的人士进食含有该物质的食物后,可令其免疫系统产生反应,常见的症状有呕吐、腹泻、出疹等,严重的甚至可引起过敏性休克。至于其他市民食用有关产品,一般不会受到影响。」
 
  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应在配料表上详列食物的配料。违反上述规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跟进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日期: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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