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动围绕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全链条进行排查。一是强化生产源头管控,龙虎山区局对酒类小作坊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以库房、包装等为重点,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二是强化销售环节治理,龙虎山区局对酒类销售者开展全面排查,以餐饮单位、超市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三是强化广告营销监测,龙虎山区局对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四是强化法律宣传引导,结合排查工作,对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营造消费者不买“特供酒”,经营者拒卖“特供酒”的良好氛围。
龙虎山区局将进一步加大“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并通过新闻宣传、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酒类产品经营者切实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巩固治理成效、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