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及定义;
(2)生产加工要求。冷冻虾(对虾)、小龙虾和蟹及其衍生产品的处理、制备、加工、包装、再包装、运输、冷冻,以及配料上釉和冷冻储存的要求须符合SANS788最新版本的要求;
(2)在实施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时,至少应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建议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
(3)来源。所有用于加工的本地水产养殖和野生产品必须来自拥有食品和渔业部颁发的有效许可证的来源;
(4)相关企业要在SANS 788修订后的6个月内做出整改,不达标的可能会取消生产资格。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gov.za/sites/default/files/gcis_document/202406/50749rg11709gen254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