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将货物进口到澳大利亚领土之前,需要获得农业、渔业和林业部颁发的有效进口许可证;
(2)必须在制造商的声明中提供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以及制造细节,制造细节必须包括有关基材和外壳层成分和深度的信息、任何热烫或烹饪信息以及任何其他生长和加工细节;
(3)每批货物都必须经过验证是否经过了适当的冷冻过程。该冷冻过程包括准备、包装和储存。为了证明符合此要求,必须在冻结声明、装箱单、供应商声明、出口商声明、出口证书、商业发票、受益人证书或制造商声明中提供:原产地、科学名称、包装信息、处理信息、硬冻结声明、声明产品已连续保持在-18°C或以下至少7天;
(4)产品必须经过商业准备并使用干净的新包装进行包装;
(5)所有托运货物均不得含有土壤、活昆虫、受污染的种子、叶子、茎材料和其他生物安全风险材料在新窗口中打开的污染,包括整粒和破碎的未加工谷物;
(6)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冷冻状态,直到澳大利亚境内的生物安全官员验证冷冻状态为止。
更多详情参见: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importConditions/Conditions/CasePathwaySection?evaluatableElementId=757268&Path=UNDEFINED&UserContext=External&evaluationStateId=2b8baf21-d2a7-4b1d-b4e0-2d9c6d557559&caseElementPk=2209763&Hasalerts=False&HasChangeNotices=True&PathwayPk=753&ConditionElementPK=14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