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常德锦绣千村能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德智诚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常德香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T/CDNX 031-2020《农产品地理标志常德香米第1部分:大米质量标准》要求。
(二)张家界兴东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大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
(三)永州市冷水滩区如意米业生产销售的优质大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
(四)湘阴县教育局幼儿园一园使用的,标称湘阴县三源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华红香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
(五)沅陵县筒箕湾镇中学使用的复用餐盘(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吉首市第一中学使用的,吉首市晟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生产的小青椒,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委托生产企业吉首市晟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慈利县芙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城东超市销售的散装生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石门县第三中学使用的鸡蛋,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石门县第三中学使用的鸡蛋,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涟源市桥头河镇相思源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岳阳、常德、张家界、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