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59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蔬菜制品、蛋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其他污染物问题。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哈尔滨市延寿县物尔美超市一店销售的鱿鱼200-300,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北安市东联保丰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其中氧乐果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林市召海肉类经营部销售的散鸡蛋,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黑龙江北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哈尔滨学府路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齐齐哈尔嘉华昂昂溪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去头黄花鱼(海水鱼),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哈尔滨市南岗区夙晓生鲜超市销售的螺丝椒,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哈尔滨市平房区葵卯果蔬超市销售的(荟日鲜)姜,其中吡虫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佳木斯市汤原县金汤酒店提供并使用的餐杯,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绥化市北林区中兴西路喜家婆水饺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大庆市林甸县味香阁饭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哈尔滨市香坊区柏记水饺乐松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大庆市林甸县清真全羊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铁山综合商场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宝清县鹏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老式光头,其中柠檬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鹤岗比优特启梦商贸有限公司绥滨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玖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卷蛋糕,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黑龙江省玖福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三)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阳明区云林食品厂生产的朝族泡菜,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双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农垦香坊海欣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绿豆糕(蒸煮类糕点),其中柠檬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呼兰区佳凤副食品加工部生产的鸡蛋肠,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污染物问题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七面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