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主体资格。此次整治工作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要战场,联合童家镇食品安全“两员”干部对小餐饮、小食杂、小超市、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完善无证无照动态台账,并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严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源头管控,深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品销售单位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防来源不明、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市场,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假冒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监督检查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积极向经营者、消费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以防买到假冒伪劣、过期食品。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65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移送案件线索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