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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已取得生食类制售经营项目的餐饮店是否可以经营寿司?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时间:2024-08-08 16:06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请问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生食类制售经营项目的餐饮店,是否可以在生食类专间内同时经营寿司?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答复。
咨询内容:
  请问已取得《 食品经营许可证》生食类制售经营项目的 餐饮店,是否可以在生食类专间内同时经营 寿司
答复内容:
  您好,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第二十七条:“从事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直接入口易腐食品的冷却和分装、分切操作的(在封闭的自动设备中操作的除外),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间。”要求,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间。
  此回复仅作政务咨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依据材料,具体事件处理应当由属地管辖单位根据查明的事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日期: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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