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基准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
中国
测试技术研究院申请的(273.15~903.89)K温度副基准装置等8项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进行变更,并颁发国家计量基准新证书,撤销相应的国家计量基准原证书。
特此公告。
市场
监管总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