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
抽检活动。通过网络投票、问卷调查、现场征集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第二阶段“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共抽检
饼干、
餐饮食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
果制品、
蛋制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
豆制品、
方便食品、
蜂产品、糕点、
罐头、酒类、
粮食加工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食糖、
食用农产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蔬菜制品、
薯类和
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
速冻食品、糖果制品、
调味品、饮料等26类食品1537批次样品。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2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886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测项目见附件。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大渡口区马先生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川区兴远餐馆销售的鸡爪,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三)万州区冉毛商贸行销售的、标称重庆三峡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野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长寿区新壹家生活超市销售的精品山东亮茄,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中心医院金钗井肖昌云销售的辣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武隆区文杰餐饮餐厅加工自制的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纹石街53号对面李细龙销售的高粱酒6元,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祥和路2号附17号郑安英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