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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1期)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时间:2024-08-15 09:13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5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0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涉及 粮食加工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 炒货 食品及坚 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蔬菜制品, 水产制品, 速冻食品饮料餐饮食品和 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514批次样品。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0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宁区苏格里岛餐饮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其中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鼓楼区马志昂绿色生态农副产品店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栖霞区婉婉餐饮店使用的粉丝,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秦淮区胡之亮水产店销售的鳊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六合区好又多超市连锁宇发加盟店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玄武振华盖码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小碗(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南京市江宁区李溪水果经营部销售的小台芒,其中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日期: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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