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特殊
食品专项治理成果,净化特殊食品市场环境,压紧压实
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东城区市场
监督
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相关规定和市局部署要求,开展“特殊食品安全混放销售、标注消费提示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
统筹
监管
一是统筹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依托综合监管系统开展“一码检查”,纠治线下经营者“特殊食品专区不专”问题,对未设立专区(专柜)、专区专柜标识不规范、在设立的特殊食品专区(专柜)摆放“固体饮料”“运动饮料”以及其他普通食品、药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置。同时,引导入网经营者规范标注“消费提示”,督促入网经营者设置可正确引导消费者清晰辨别所购商品是否属于特殊食品的网页标识。据统计,7月我局“特殊食品混放销售、标注消费提示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共查经营单位151家,对发现问题予以纠正。
督促落实
二是督促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指导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将保健食品消费提示、特殊食品专区销售纳入“日管控”清单,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加强执法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以“四个最严”为准则,推动“特殊食品混放、标注消费提示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稳中求进。特殊食品因其适用人群的特殊性和营养需求的差异性,对销售环节的规范和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工作人员采取行政约谈、责令整改等行政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多次整改不到位或未限期完成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法查处。
确保特殊食品混放销售、标注提示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循序渐进,以进促稳,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特殊食品行业稳健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局将切实解决特殊食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