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淮安市校园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交流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以务实管用的“小特精”制度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力度和准度,快速有效
处理校园
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师生
饮食安全,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制度》共11条,包括校园食品安全信息范畴、相关部门职责、信息通报交流实施流程、预警通报工作机制、核实会商通报工作机制等内容。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包括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企业、大宗食材供货商、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计划、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样检测、风险监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110警情、网络线索、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违纪线索等信息,以及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应当通报交流的信息。首次将涉及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违纪违规线索纳入信息通报范畴,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
《制度》要求,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履职,深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共治共管。严格按照监测通报、信息通报、披露信息、闭环处理的要求,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监测、预警、核实、会商等工作,切实做好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的通报、交流、报告及妥善应对处置等工作,并对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频次、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信息通报交流联络员,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及时通报交流工作领域涉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和信息通报工作纪律。
来源:食盐与餐饮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