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洪鑫楠餐饮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采购的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不全以及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连云港轩记贸易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干海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市北区张连财水产品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4.市北区盛福乐水产经营部通过网络销售水产品时,涉嫌利用虚假的折价、减价等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关规定。
5.青岛鸣轩王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在其门头招牌使用“青岛啤酒”注册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
6.城阳区韩芳瑞美滋熟食店销售侵犯“流亭猪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
7.青岛文晔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观光列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
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同维护青岛旅游消费市场良好形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化旅游旺季市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净化青岛旅游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