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企业自查监督机制评估验证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三个清单”,确保企业真正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病历式”监管档案要求辖区局将体系检查问题项、问题原因、整改完成等情况放入企业档案,重新评定企业风险等级,确定监管频次,提升监管靶向性。
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点扩面进行外延,把同类问题作为其他企业重点检查内容,提高基层监管问题发现率,发现安全隐患,全程跟踪治理,有效杜绝只发“整改通知”,不问“整改效果”现象,建立隐患排查、分析研判、跟踪整改、复查回访的闭环式管理模式。02开展约谈,提升责任落实“推动力”针对体系检查结果,建立责任约谈及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对在体系检查中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及属地监管部门开展约谈,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属地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今年,针对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体系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市局特食处组织召开市、区、所三级监管部门共同约谈企业会议。约谈会议上,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通报违法违规事实及其行为的严重性;剖析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对被约谈单位提出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的具体要求;向被约谈单位通报将要作出的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告知整改的内容和期限;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对落实监管责任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03严肃处置,提升体系检查“威慑力”针对体系检查结果,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处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该整改的,要求企业立行立改;该警告的,要求辖区监管人员当场作出处罚;该立案的,立即开展调查,固定证据。发现存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问题项,要求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目前,1家企业主动停产整改,2家企业被警告,有力规范了企业依法依规生产行为。
供稿:特食处 刘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