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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抵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消费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8-29 09:54 来源:宜宾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部分制售“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酒类商品的行为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酒类市场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宾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此倡议全市广大消费者采取切实行动,共同抵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
  近期,部分制售“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酒类商品的行为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酒类市场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宾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此倡议全市广大消费者采取切实行动,共同抵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
 
  一、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消费者在购买酒水时要选择正规企业生产的主系列产品,仔细查看酒水标签信息是否齐全,若发现标签上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应避免购买此类产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盲目追求所谓的“特殊待遇”。
 
  二、选择正规销售渠道
 
  消费者选购白酒时,尽量到大型商超、专卖店、批发市场等有合法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等证照续)的店铺购买。购买前应仔细查验产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标注,查看产品的名称、注册商标、配料、酒精度、生产工艺、价格、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厂址等信息,确保购买到的是正规产品。对于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的酒类商品,消费者应保持警惕,不选购带有“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特制酒”等标识、字样的白酒,不在无固定经营地址、无证照经营的小坊、流动摊贩购买,有效规避消费风险。
 
  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广大消费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应向商家索取票据,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广大消费者还应自觉抵制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创良好的市场环境。
 
  最后,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宾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呼吁广大消费者在酒类产品消费时,要擦亮眼睛,科学、理性选择,警惕落入一些打着“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标识、字样的白酒陷阱,请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同时敬告全市酒类行业经营者,要积极落实酒类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销售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消费者一旦发现非法宣传、制售“特供”“专供”等酒类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提供线索,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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