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肉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饮料、豆制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罐头15大类食品共200批次,检出5批次不合格,涉及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铅、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饮料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