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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正式禁用 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食品专题介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随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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