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年11月3日,食药总局发【食药监食监二便函〔2016〕69号】关于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11月24日,媒体报道北京食药局启动冬季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是生鲜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同期媒体报道北京多家超市活鱼下架,11月25日,半岛都市报报道青岛大润发和家乐福两家超市活鱼停售,11月26日,齐鲁晚报报道济南一夜之内各大超市活鱼全下架。
网友“chenzhuqi”
昨天到超市看了一下还真是没有活鱼卖了,昨天晚上生活频道也提到此事,但答案很难信服,老百姓就是只可使唯之不可使知之任命吧。
网友“kingwuguo”
北京食药监局没有正面回应为什么下架活鱼,原因嘛,“鱼缸维修,暂停销售”。
网友“茗道春秋”
恐怕还是想避一避啥吧
网友“塞雨柠”
不是水体污染,有一种可能是有检查部门来了。不过我觉得还另有蹊跷啊。
网友“芷云”
据说是换地检查,怕水产品查出问题,所以就暂时停售了。
网友“Alion.chen”
企业存在猫腻,如果是产品无问题,岂会怕查???想想大首都那种地方都有大量超市活鱼下架,中国的食品安全实在令人堪忧。
网友“crayy”
药残问题,查出异常的不止罚款,还可能移交公安。
网友“孔令伟”
北京活鱼下架的最终原因是什么?!哪种食品或原料有乳品监管严苛?!也没见乳品人间蒸发!
网友“xilinxu”
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养殖用水进行抽样,对其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检验。
估计内线情报,目前很多水产品都是氯霉素超标,据说是为了长途运输减少死亡率吧,以前用孔雀石绿,后来不让用,就用氯霉素啦,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啊?
实际上国家食药监局早就布置抽检啦,广州已经抽检过很多次,结果都差不多,但是由于没有好的替代办法,所以结果一直没有公布,所以有时候监管部门也为难啊
网友“东海钓夫”
想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想想食品安全,就不为难了。
网友“石竹”
下架肯定有其原因,至少是对前期国家食药总局和地方局大抽查的通知要求没有信心而做出的应急措施。
可能鱼真的有不安全因素,也可能仅仅是没有底气,也可能是坊间所说不合格处罚超市的做法让超市害怕,也有说法是超市不担责,有罚款一律转给经销商,经销商听到消息暂停了供货。
不管是何种原因,说明在整个活鱼养殖、流通、监管环节有不协调的因素存在,至于什么原因,还是听听养殖、超市等行业的朋友的看法。
网友“吴问立”
北京活鱼下架,监管上下级部门信息又打架
24日上午,财新网采访到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的“权威人士”,给出了一个“权威结论”:“11月17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出十个城市水产品专项检查通知,其中内容之一是抽样检验兽药残留。此后食品监管二司(负责流通)准备到北京市场抽检,消息透露出去,造成市场上所有水产品退市。”这位权威人士还解释道:“这说明,一是保密工作做得不好。二是市场存在潜规则,经营者心中有虚,先下架再说。”
24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强调:对于水产品监督抽检属于食药局日常工作,所有抽检工作都是依据监督抽检有关规范流程开展的,经当事人认可和配合,也不存在保密或泄密问题。
网友“zjlzyc”
食药监管部门日常抽检行为本来就是公开的,但事先拟定好的抽检样品在抽检前是保密的。
上下都没说错,错的是媒体断章取义。
网友“吴问立”
不这样理解的,制定计划是不公开的,检查活动是公开的。
网友“石竹”
监管不应该大张旗鼓下通知,什么节前大检查,什么**大检查。
网友“东海钓夫”
上头发文检查,下面发文检查,超市纷纷下架躲避,然后检查结果满意,最后是生鲜水产品食品安全状况良好,请大家放心食用——放心才怪,心里没鬼躲什么!
都成了套路,这检查,这数据有什么意义吗?
网友“吴问立”
检查通知只能后发,至少是样品采样结束后,这个不应该是政务公开范围的。
我要来查了——暗意就是:你准备下,没做到的,收敛下。
网友“石竹”
有这么个意思,抓小偷的不穿便衣,穿着警察制服,拿着喊话筒喊着我们来抓小偷了,我们来抓小偷了,能不能抓到小偷不知道。
不过可以制造天下无贼的假象。
网友“13061495363”
一方面是应付国家的政策,你看,我们已经下去抽样了。另一方面是给老百姓一个交代,我们按照国家的要求在监管。同时也避免了在自己管辖范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何乐而不为呢!
网友“吴问立”
这是为最后统计数据造假的,用数据说明食品多安全。
网友“kt555”
既然官方通报合格率那么高,为啥就是没有活鱼卖捏。
网友“执着ザ等待”
因为有问题的鱼都已经下架了,所以合格率才那么高。
网友“犯错”
超市销售的鲜活鱼类的问题,牵涉面广,不应简单直接处罚超市。应由超市提供线索,转到水产场当地查找原因,综合商情视情处理。从问题根源解决问题。取证索证是第一要务。农贸市场也应一样的。不从食安源头抓好,食安问题是解决不好的。
网友“东海钓夫”
这要看是否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为了贪便宜谁的货都要,出问题了找不到人了,当然要对自己做的事负责。
网友“yjf371567214”
超市也有责任与义务,保证进货的鱼类符合标准,所以,超市也应受到一定的处罚的。抓根源,是必须的。
网友“阿拉斯加9号”
超市的进货查验去哪里了?商超进货不查验,评审员去验厂,收了钱走过场我就不是没有见过。真正对消费者负责人的有几个?
网友“醉酒梦醒”
如果能充分证明已经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到进货查验责任好像食品安全法规定是可以免责的。
网友“crayy”
如果超市售卖的鲜活鱼类与农贸市场无异,那优势在哪里?消费者去你超市干啥,不如直接去农贸市场?
没出事的时候就说自己多么高大上,行业领先,不仅合法合规,还多么追求卓越;出啥事了就说自己符合法律要求,以最低要求约束自己。
09年食安法到现在几年了?能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又有多少?每次被人栽赃产品过期,连份清晰的记录产品生产日期的进货台账都给不出来,只会吐苦水有啥用?
网友“sdliyp715”
正常情况超市是有责任,现在只要产品出了问题,所有的费用是有经销商或者生产商来承担的。
网友“gsp1215”
【引用】超市销售的鲜活鱼类的问题,牵涉面广,不应简单直接处罚超市。应由超市提供线索,转到水产场当地查找原因,综合商情视情处理。从问题根源解决问题。
【疑问】这个应该就是农业行政部门查原因了吧?
网友“crayy”
很多超市的供应商都是在批发市场拿货,这阶段倒是食药监可以管的,再往上就不好说了。
网友“吴问立”
由超市提供线索,转到水产场当地查。有点天真想法,除非死人食品案件,除非上级挂牌食品案件,除非舆论高度介入食品案件。。。你想累死产地监管?监管不保护所属产地?
网友“后来者ljh”
监管部门的力量是极其有限的,靠监管遏制所有违法行为是不可能的。要让生产经营者不敢违法才能实现最终目的!所以必须严惩重罚,达到警示目的!
网友“kaixinrenly”
经常在超市买活鱼,好担心啊!
网友“默多克”
不是吧,昨天刚吃了一条鱼,今天就出这等问题。
网友“hyhz”
还是农村好,想吃自己养。
网友“zhangshijin1234”
现在可能只有自给自足才能吃得放心。
网友“冒泡泡”
说得么错,我们单位就这样搞,只吃自己管辖生产的东西。
网友“wjshipin”
看了这个以后活鱼都不想吃了,只能吃海鱼了么?目前菜市场和超市销售的都是活鱼,如果超市销售的活鱼有问题,菜市场的估计也好不到哪去。环境污染,养殖业不能形成规模化管理,问题多多啊,不是终端抽检就能解决的问题。
活鱼下架事件给我们这样几点启示:
政府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时候,要特别注意计划制定、采样流程、采样操作、产品检测和信息发布方面的合规性与科学性,避免因为不科学、不严谨、不规范的操作带来社会恐慌。加强和重视对于动植物种养殖环节的源头监管、加强对于农兽药非法滥用的检查力度,提高非法成本。继续加强样品采集、样品检测方面的科学研究力度,用技术手段促进监管有效性。
动植物种养殖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提高守法意识,将保证食品安全置于至高位置,避免唯利是图。企业在政府的科学严管下,才不会贸然违法铤而走险。
活鱼下架是一场不明不白的闹剧,不必再去追求原因是什么。作为广大消费者只需要知道,有政府监督和企业自律,我们在市场上可以买到新鲜安全的活鱼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