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受理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等填写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所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是否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
受理/不予受理
|
审查与决定
|
决定
|
7个工作日
|
一、材料审查: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二、现场核查: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现场核查按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的项目得分进行判定。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项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有0分项或者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
准予许可/不予许可
|
颁发与送达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结果名称
|
|
1、食品生产许可证
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
||||
送达方式:网站下载:http://sp.scjgj.beijing.gov.cn/xz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