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内审员与关键管理层(质量/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及测量不确定度应用和仪器设备内校员及标准物质管理暨期间核查培训班(郑州/成都/南京)新版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内审员与关键管理层(质量/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及测量不确定度应用和仪器设备内校员及标准物质管理暨期间核查培训班(郑州/成都/南京/重庆)
培训时间: 2023-07-21 至 2023-07-27结束 培训地点: 南京市 (7月21-27日郑州/成都/南京/重庆(21日报到),详情咨询客服) 培训机构: 中检国培(北京)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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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
为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6月1日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同时废止)。
为帮助广大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人员了解检验检测行业的最新政策,在新旧版《评审准则》过渡期内,帮助检验检测机构正确按照新版《评审准则》的要求,顺利完成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的修改、补充、转版并有效运行,更好地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相关要求,做到规范、有效、安全运行。同时,指导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策划和有效实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帮助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基于风险的思维,更好的理解其岗位要求、职责和权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明确指出实验室应对所开展的全部项目(参数)都评估测量不确定度,要求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可信度。
为帮助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了解最新要求掌握新专业知识,培养符合体系要求的各类人员。经商议,我院特聘请多年从事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的专家,包括参与新标准修订的专家授课,举办相关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委派有关人员参加。
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验室认可内审员”培训
1.资质认定(CMA)/实验室认可(CNAS)基础知识和最新要求;
2.新准则变化与管理体系转化(修订)的建议;
3.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主要条款权威解读;
4.ISO/IEC17025:2017(等同CNAS-CL01:2018)标准变化及条款解读;
5.新版《评审准则》与RB/T214-2017、ISO/IEC17025的关系和差异变化;
6.结合RB/T045-2020《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内部审核要求》明确内部审核 的目的、范围、原则、依据和时机等;
7.内审员应具备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及职责;
8.实验室内审程序、方法和技巧(结合案例);
9.新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编写和修改技巧、方法和注意事项;
10.不符合项整改,编写不符合项报告、内审报告的编写规范;
11.内审结果输入管理评审、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的区别与联系;
12.实施告知承诺的要求与应对;
13.远程评审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14.不实、虚假数据和结果的辨别与控制;
1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相关要求;
16.应对初次申请、换证、扩项、资质能力变更等评审新要求的要点;
17.优秀案例分享和总结交流答疑。
二、“管理层(最高管理者、质量/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培训
1. 最新国际认可动态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改革进展与要求;
2. RB/T 046-2020《检验检测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授权签字人要求》;
3.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 可准则》对管理层(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的要求及考核;
A)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的能力要求及注意事项
B)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最高管理者等关键人员岗位要求、职责、权 限和工作内容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角色定位;
C)授权签字人的考核要求和内容及设置的领域
D)授权签字人的申请与变更介绍
E)检测报告的签发要点(范例介绍)
4.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关系;
5. 体系管理及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6. 实验室质量控制关键点详解;
7.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预警(风险应对及措施);
8. 案例分析(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等)及疑难问题解答。
三、“新版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及要求和测量结果的评价”培训
1.测量不确定度概念的产生和发展;
2.CNAS-CL01-G003:2019《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讲解;
3.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CNAS-CL01:2018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4.详细讲解新版标准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2-2012《用蒙特卡洛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JJF1059.3《测量不确定度在合格评定中的使用原则》;
5.概率及数理统计基数知识;
6.测量误差与仪器设备误差;
7.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过程、方法:测量的概述;不确定度来源分析与测量模型的建立;标准不确定度A类和B类评定;合成测量不确定度的计算和扩展不确定度的确定;测量结果的正确表示。
8.测量不确定度报告撰写的详细步骤和计算过程;
9.测量不确定度在检验检测活动中的实际应用(实例演练);
10.案例分析(疑问解答)
四、“计量溯源、仪器设备内校、标准物质管理暨期间核查方法”培训内容
1.仪器设备管理有关的计量基础知识讲解;
2.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仪器设备管理的相关条款要求讲解;
3.CNAS-CL01-G004:2023《内部校准要求》和CL01-G002:2021《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讲解;
4.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设备的计量溯源;
5.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设备期间核查的要求和方法;
6.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标准物质的管理;
7.实验室内部校准;
8.期间核查策划及方案的制定;期间核查报告的编制;期间核查结果的评价和利用;期间核查与质量监控的比较;期间核查与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的比较;
9.如何选择和使用有证标准物质以及标准物质均匀性和稳定性的监测和评价;
10.CNAS-CL01-A025:202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用》讲解;
CNAS-GL042:2019《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条款解读;
RB/T 031-2020《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与核查及结果利用的指南》讲解;
RB/T 039-2020《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溯源结果确认指南》讲解;
11.检定/校准证书的确认方法与案例分析;
12.案例讲解(疑问解答及研讨)
培训安排:
2023年5月21-27日珠海/济南/长春/保定/成都/拉萨(21日报到) 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1607.html
2023年5月28日-6月3日苏州/厦门/深圳/天津/杭州/昆明(28日报到) 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1608.html
2023年6月11-17日武汉/上海/西安/北京(11日报到) 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1609.html
2023年6月26-7月1日佛山(25日报到) 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1610.html
2023年6月19-21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 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1939.html
2023年6月26-7月1日威海/佛山/天津/昆明(25日报到) 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1940.html
2023年6月28-7月3日广州/上海(27日报到)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1941.html
2023年7月21-27日郑州/成都/南京/重庆(21日报到)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1942.html
2023年7月30-8月05日长沙/珠海/福州/合肥/苏州/上海/济南/深圳(30日报到)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1943.html
2023年7月14-17日长春/南宁(14日报到)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2248.html
2023年7月24-29日惠州/北京(24日报到)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2249.html
2023年8月13-19日天津/西安(13日报到)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2250.html
2023年8月20-26日广州/乌鲁木齐/大连/杭州(20日报到)http://train.foodmate.net/show-12251.html
学员福利赠送:
1、实验室认可体系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体系文件;二合一体系文件;
2、相关《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表格》和《作业指导书》;
赠送:检测检测机构/实验室相关课程考试练习题一套word格式含答案。
参会人员一年内可免费参加本机构举办的培训(线上或现场可多次听课)。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15376602038(微信同号)
座 机:0535-2122191
邮 箱:ctc@foodmate.net
Q Q :3416988473
①食品伙伴网将行业会议培训信息展示于本平台,仅供您搜索。由于会议/培训的不确定性,有关报名等详细情况请自行联系组织方或主办方进行核实。
②会议与培训等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完全归其培训机构或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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