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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考前培训班(第11期·理论+实操·广州+线上网络培训)

培训时间: 2024-11-24 至 2024-11-24结束

培训地点: 广州市  (理论+实操,线下+线上,中高级9月30日报名截止,认定时间11月24日,详询客服)

培训机构: 广州兰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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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培动态都知晓

培训简介

各企业及有关人员: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技术要求,国家在全国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为满足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须有两名以上食品检验员实操技能和针对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就业上岗和工作应聘须持证的需求,为此兰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特举办“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考前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鉴定方式: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鉴定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其中理论机考(无纸化)90 分钟,技能操作 120 分钟。

培训安排:培训方式为线上课程平台理论学习刷题+技能实操线下课程的方式学习,各开班详细上课地址和交通乘坐方式安排于开课前一周统一下发通知给各位报名学员邮箱,另企业人数较多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课程组织内训课程送教上门。

培训内容

1.食品检验感官检验技术;

2.食品检验化学基础;

3.常规溶液配制和理化检测操作技能培训;

4.食品检验概述;

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

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

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

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9.微生物检验技术;

10.食品安全法规知识。

授课老师

适合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 质量监督部门、化妆品企业和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 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 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 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医疗器械、食品和化妆品的成分、添加剂、残留、微生物等指 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培训证书

考核合格后由人社部认可第三方机构颁发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证书在人社部职业资格证查询网站查询,广东省企业缴费社保人员可自行申报领取证书培训补贴,具体政策咨询当地人社部窗口,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培训费用

初级3200元/人,中级3800元/人,高级4800元/人,技师、高级技师6300元/人。(费 用包含线上课程培训费、考试认证费用、教材费、线下实操培训费)。

其他信息

第 9 期报名截止(初中高级):2024年9月16日,认定时间:2024年10月26-27日;

https://train.foodmate.net/show-15642.html

第 10 期报名截止(高级):2024年9月29日,认定时间:2024年10月19日;

https://train.foodmate.net/show-15643.html

第 11 期报名截止(中高级):2024年9月30日,认定时间:2024年11月24日;

https://train.foodmate.net/show-15644.html

以准考证日期为准。广州每季度循环开班,考试时间安排于培训班最后一天,具体开班时间统一安排。

 

职业资格报名条件:

高级技师:(年龄需满 36 周岁以上)

(1)取得相应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技师或相关专业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本职工作 2 年以上。

(3)取得技师以后,非专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且年满 37 周岁以上。

技师:(年龄需满 32 周岁以上)

(1)取得高级证后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2)取得高级证,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

(3)取得高级证,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且年满 32 周岁。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工作”指连续从事本职工作)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满 4 年。

(3)取得专业对应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工作”指连续从事本职工作)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工作”指连续从事本职工作)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特别说明:

1、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2、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 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不设退款,下期报名为重考,须重新缴费;

3、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合格, 成绩保留 1 年,考生可在 1 年内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补考,且只能参加 1 次补考。

4、广东省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及申领要求可关注省人社厅官网。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15376602038(微信同号)

座  机:0535-2122191

邮  箱:ctc@foodmate.net

Q  Q :341698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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