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内容
【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 ;
-
《水质的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T 493-2009;
-
《水质采样技术导则》HJ 494-2009;
-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
-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 号);
-
其他相关废水排放标准。
【二】土壤环境监测:
1、国家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和技术方法体系;
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及修订征求意见);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5、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6、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三】环境空气及废气监测:
-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17;
-
《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HJ 618-2011)及修改单;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73-2007;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四】噪声监测: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5、《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1990;
7、《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
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1988;
9、《声学 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 第 1 部分:基本参量与评价方法)》GB/T3222.1-2022;
10、《声学 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 第 2 部分:声压级测定》GB/T3222.2-2022;
11、《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订》HJ706-2014;
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HJ707-2014;
13、《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661-2013。
1.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 2.地质单位相关人员,勘察地灾、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人员; 3.场地污染防治及修复工程技术单位的管理人员; 4.第三方环保类公司、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土地管理、土地地产开发公司、市政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