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1*,侯乐锡1,李 立2,黄 斌3
(1.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 518045; 2.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 北京 100123; 3.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 100020)
发表于 食 品 安 全 质 量 检 测 学 报 第 3 卷 第 1 期 2012 年 2 月
本文在简要阐述食品安全问题与故意污染原因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区别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列举并分析近年来国内发生故意污染食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及产生原因, 解读故意污染原因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本质及解决措施, 提出运用食品防护原则解决“故意污染”原因所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惩治预防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