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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求意见的α-淀粉酶等9种食品添加剂相关背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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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拟征求意见的食品添加剂相关背景材料

一、α-淀粉酶
(一)背景资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来源的α-淀粉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酒精发酵和谷物加工,提高酒精得率和淀粉的液化速率。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二、蛋白酶
(一)背景资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来源的蛋白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酒精发酵和谷物加工,提高果汁和淀粉得率。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三、葡糖异构酶
(一)背景资料。锈棕色链霉菌(Streptomyces rubiginosus)来源的葡糖异构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生产高果糖玉米糖浆,提高果糖分子甜度。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四、脂肪酶
(一)背景资料。多形汉逊酵母(Hansenula polymorpha)来源的脂肪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面包、面条等,使面团蓬松、稳定。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五、维生素K2(合成法)
(一)背景资料。维生素K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乳粉),本次申请的维生素K2(合成法)是维生素K的一种化合物来源,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允许其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乳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强化食品中的维生素K。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六、硫酸钙
(一)背景资料。硫酸钙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小麦粉制品、面包、糕点、腊肠、肉灌肠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淀粉制品(食品类别06.05.02)、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食品类别07.04)、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其他熟肉制品(食品类别08.03.09)、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食品类别09.02.03)、其他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02.04)、果冻(食品类别16.0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稳定剂用于各类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稳定和凝固剂用于淀粉制品(食品类别06.05.02)、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食品类别07.04)、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其他熟肉制品(食品类别08.03.09)、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食品类别09.02.03)、其他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02.04)、果冻(食品类别16.01),改善食品质构。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GB 1886.6)。
七、甜菊糖苷
(一)背景资料。甜菊糖苷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蜜饯凉果、糖果、糕点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腌渍的蔬菜(食品类别04.02.02.03)、发酵蔬菜制品(食品类别04.02.02.06)、 新型豆制品(食品类别04.04.01.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食品类别05.01)、饼干(食品类别07.0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多种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4 mg/kg bw(以甜菊醇当量计)。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腌渍的蔬菜(食品类别04.02.02.03)、发酵蔬菜制品(食品类别04.02.02.06)、新型豆制品(食品类别04.04.01.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食品类别05.01)、饼干(食品类别07.03),调节食品口味。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8270)。
八、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
(一)背景资料。乙酰磺胺酸钾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配制酒(食品类别15.02)。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酒类。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15 mg/kg bw。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配制酒(食品类别15.02),调节产品口味。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5540)。
九、植物炭黑
(一)背景资料。植物炭黑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糕点、饼干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用于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和膨化食品(食品类别16.06)。日本厚生劳动省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各类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和膨化食品(食品类别16.06),调节食品颜色。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GB 2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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